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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有没有时间限制

来源:www.cqcjls.com 发布时间:2021-06-18 返回
  生活中,有些老人会在生前立遗嘱,方便立遗嘱人死后子女继承遗产。但是继承要及时进行。如果发生继承纠纷,需要及时提起诉讼。如果发生继承纠纷,民事诉讼是必须的,那么继承是否有期限?

  一,什么是继承

  继承是指因死亡而将财产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留下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或者被继承人的法定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法定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是继承权。

  第二,什么是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限内未行使权利,即丧失按照诉讼程序保护权利的可能性的民事法律制度。即权利人在诉讼时效届满后丧失胜诉权,除非对方自愿。

  三、关于继承时效的相关法律规定

  继承发生后,继承人应及时协商分割财产;协商不成,建议及时通过诉讼解决争议,避免诉讼时效和法院对自身权利的保护。

  根据《继承法》第八条的规定,因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两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提起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进一步规定:

  1、在诉讼时效期间,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继承人不能主张继承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中止诉讼时效。

  2.继承人在两年内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的,在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期间,其继承权纠纷可以按照中止诉讼时效处理。

  3.继承人因继承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中断。

  4.自继承开始之日起第十八年至第二十年期间,继承人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的,应当自继承开始之日起二十年内行使起诉权,超过二十年的,不得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