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赠与中需要满足这些条件
房屋赠与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赠与人资格:赠与人必须是房屋产权的拥有人,同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若赠与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精神病人或未成年人(除十六周岁以上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其作出的赠与行为可能无效,需要法定代理人追认才可能有效。
房屋合法性:赠与的房屋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若房屋存在产权纠纷或赠与人对房屋无处分权,赠与行为将受影响。例如,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赠与共有房屋的部分,该赠与可能被认定无效。
自愿性原则:赠与人和受赠人均属自愿,有书面赠与协议(合同)。赠与行为应是赠与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导致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
税费缴纳:受赠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不得逃避法定义务:房屋赠与不得为逃避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如债务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等而设定赠与;也不得为规避法规管理,如缴纳税费等而设立赠与。房屋赠与不得危害公共利益和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房屋赠与是否需要公证
房屋赠与并非法律强制要求必须公证。但公证可以增强赠与合同的法律效力和证明力,确保赠与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如果赠与人和受赠人愿意,且符合法律规定,房屋赠与可以进行公证。然而,如果赠与人和受赠人对赠与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等没有争议,或者法律规定不需要公证的情况下,房屋赠与也可以不进行公证。但需要注意的是,一些地区可能对特定类型的房屋赠与要求必须公证。
是否需要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房屋赠与必须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审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根据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办理登记手续,虽赠与合同有效,但房屋所有权不发生转移。因此,赠与人和受赠人应在赠与房屋交付之日起规定时间内(如三个月内),持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及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到房屋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
房屋赠与的具体流程
房屋赠与的具体流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赠与双方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手续(如选择公证),领取赠与公证书。
申请人到测绘所办理面积测绘或转绘,领取结果。
申请人到征收契税窗口办理完税手续,领取完税证明。
申请人备齐资料(如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经公证机构公证的赠与合同、契税完税凭证等)到收件窗口申请赠与登记。
收件人员收件立案受理,缴交登记费,核发《房地产申请登记回执》。
办案人员对资料进行审核,通知申请人到发件窗口领证。
申请人凭登记回执到发件窗口领取《房地产权证》。
综上所述,房屋赠与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可以选择是否进行公证。但无论是否公证,都必须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以确保赠与的合法性和有效性。